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修养,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学科专业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担任过学校学科组长(含)以上职务或县(市、区)专(兼)职教科研人员,获得过县级学科带头人(含)以上专业荣誉;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江苏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 日- 19 日,上午9:00 至下午5: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409室,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513-85158202。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填写《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荣誉证书、教育教学以及教育科研实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按“附件三”要求装订成册。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按规定程序取消招聘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教育网(www.ntjy.net)及南通市教育科学中心网站(www.ntjky.com)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告知有关应聘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地点详见变更公告。
③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