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社局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速录员(合同制职工),招录计划总数为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自愿从事速录员工作,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4.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男性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2012年应届毕业生限苏州市区(不含五县市)生源;其他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⑤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6月14 日-6月15 日,9: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将西路1038号),联系电话:68263988-2405。
2.报名和面谈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考人员公示。
4.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将西路1038号)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