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单 位 |
经费来源 | 专业 | 人数 |
大丰市园林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风景园林专业 | 1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原市人事局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名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6、考试费用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