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我市5所市属学校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新教师。
一、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2012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的镇江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2012年5月28日至6月5日工作时间在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符合应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镇江籍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12年镇江市新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二寸证件照三张、笔试费100元,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前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经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rsjsgc@163.com)备案。截至报名结束,07至09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6月11-12日工作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