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南京交通运输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一)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江东北路420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海事管理主要依据国家行政法规授权,履行南京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内河水上搜救和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等职责。船舶检验受省局、市局委托,实施本市辖区内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和船舶修造业管理等职能。
(二)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南路101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职能,提出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客货运输业、运输服务业的行政许可进行审批,核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证,统筹安排道路客、货营运线路。承担战备、救灾、抢险、春运、黄金周假日运输等公路客货运输的协调组织等任务。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更新审批、技术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及行业安全监管。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客、货运站场的规划设置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对违章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三)南京市航道管理处: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江东北路397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征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起草制定本市有关航道管理和航标管理的实施细则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审批所辖航道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征收船舶过闸费;协调处理所辖航道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通航有关的事宜;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下级航道管理机构所辖航道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稽工作;发布航道通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南京交通网(www.njjt.gov.cn)等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