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江苏省内各级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勇于开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可放宽为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交通工程类、航道港口类、城建规划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专业。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3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在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s://www.ntpta.gov.cn/)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nantong.jsdpc.gov.cn/)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核。
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地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204室)。
报名人员填写《南通市发改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职经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考生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市级机关考生加盖单位印章)、近期同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以及反映本人文字水平的材料3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少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减少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