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勇于开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0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经济和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以前);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机械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电子信息类、医药化工类等专业;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