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华图教育网!
全国分校

设为首页

江苏华图分部南京 | 镇江 | 苏州 | 无锡 | 常州 | 南通 | 泰州 | 扬州 | 淮安 | 盐城 | 连云港 | 徐州 | 宿迁 | 江苏华图地址: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5楼
课程类型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公务员-江苏华图 >> 江苏人事考试网招考资讯 >> 正文

2012年沧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4/27 11:25:27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到: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 令)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沧浪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犯罪记录。
  (二)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五)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31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
  (六)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 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视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岗位中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8:30至11: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2年苏州市沧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交招聘单位核对。
  3、现场验证。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交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验证处”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收费。经人社局现场资格验证合格后,交考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办理报名手续。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贫困家庭,凭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由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
  4、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B类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见附表。
  5、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 [2] 下一页


相关阅读:
· 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
热点专题: 2012江苏公务员面试课程 2012江苏公务员网络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