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不限户籍。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12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9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9日后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同。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
7、应聘中学教师和职业院校教师岗位(不含湖滨中学美术教师岗位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训教师岗位):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称号或获奖两次以上者:①中共党员;②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③校级“三好生”;④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011年毕业未就业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的毕业生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8、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专科阶段、本科阶段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或研究生阶段为学科教学、课程论、教师教育类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或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推荐表原件)。
2、专业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按实计算,以2012年4月12日向前推算。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4、附件一中有其他年龄要求的,按公告中的年龄要求作相应推算。
三、报名
1、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东侧大楼二楼老干部活动室 (解放南路611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校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网上(xxglzx.chinawuxi.gov.cn)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必须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交纳10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准考证用)。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