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至199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或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2月29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定向招考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对象,指通州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6.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横河南路528号)。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区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中国通州网(www.tz.gov.cn)和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网站上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于4月14日通知考生重新改报其它岗位。
报名时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尔后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www.tz.gov.cn)和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网站上进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2年4月17日到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