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江都区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A)、(B)》(以下简称《职位表》,附后)中各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后,符合有关条件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5日至1994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生源地为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江都区卫生系统相关职位;生源地为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扬州经济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江都区教育系统相关职位;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扬州经济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的);
5.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有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扬州经济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户籍;
(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聘对象为: 2009年及以前省、市、县(市、区)选聘、期满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现仍在江都区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八)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读非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