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吴江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户籍及人事关系须在吴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须为苏州大市生源(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及人事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及户籍限制。
(三)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五)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六)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日—3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吴江市笠泽路266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考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详细填写《吴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资格审查,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考生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