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9名财政拨款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5日-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址:赣榆县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县新城区县政府办公大楼121室)。
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或单位(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7、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