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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2012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2/16 11:49:31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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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就2012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位(物资管理和经营指导处科员,职位代码0601496001)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下:(点击查看
  二、考生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考生确认
  所有入围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形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
  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月22日;
  每天9:00-11:30,14:30-17:00。
  确认电话:0755-82202381,82231163;13723458016
  如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参加面试,其后又决定放弃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2天以电话告知我办。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2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我办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彩照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7、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考察期间提供);
  8、相关资格、奖励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按顺序装订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
  考生面试时一并需携带以上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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