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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气象局2012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2/16 10:22:43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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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气象局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职位及分数线(点击查看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点击查看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12年2月18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xin2009ad@126.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8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8400862。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必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18日前通过传真(传真号:010-68400862)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局(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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