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办考试录用2012年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我办职位的最低分数线为:
0401001001 业务处副主任科员 113.8分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王倩 | 150137063603 |
王童 | 150170431623 |
陈冬妮 | 150135511917 |
杨晓阳 | 150112051806 |
刘俊君 | 150134015023 |
白鸽 | 150161026106 |
胡船 | 150136043625 |
丁旦 | 150143305027 |
杨斌 | 150143305314 |
王攀 | 150131052401 |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面试、专业科目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请所有参考人员于2月21日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报到时所提交材料见后。
2.面试安排在2月22、23日上午进行,全天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
提示: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8: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口集合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天上午8:50逾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3.专业科目笔试安排在2月22日下午2:00开始。专业科目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
乘车路线:可乘坐13、21、32、65、68路车到西城三里河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车(东北口出站)。
四、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1.体检。为便于招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将在征求考生同意后,组织考生于2月24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办负担。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在考生资格复查结束后统一通知安排。
2.考察。按照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