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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招聘简章

2012/1/6 9:53:56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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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发〔2005〕1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7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具体年龄条件见附表;
  (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他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且档案关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部分职位对户籍放宽条件,详见具体职位要求);
  (四)面向金阊区社区(村)工作者的职位,报名者须在金阊区社区(村)服务三年;
  (五)具体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六)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1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8:30—15:30;
  报名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双选会”现场。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交金阊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收费。报名者经资格验证合格后,向招聘单位提交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本次招聘笔试费100元/人统一在报名时缴纳,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贫困家庭人员,凭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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