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专业要求和人数
单 位 | 编制性质 | 岗位要求 | 人数 | 学历要求 | 相关要求 |
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法律工作人员 | 1 | 本科 | 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一年以上。 |
财务人员 | 1 | 大专 | 财会及相关专业,有会计资格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从事财务工作一年以上。 | ||
驾驶员 | 1 | 高中 | 驾龄两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盐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 | 差额拨款 | 文秘人员 | 1 | 大专 | 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从事文字工作一年以上,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性文章2篇以上(需单独署名)。 |
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的操作维护 | 1 | 大专 | 机械设备维护及相关专业, 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 ||
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 | 差额拨款 | 广告设计与管理人员 | 1 | 本科 | 广告设计及管理专业,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
广播电视宣传 | 1 | 本科 | 广播电视新闻学,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 ||
线路设备维护人员 | 1 | 大专 | 电子电工、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城管事业,具有为盐城城管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盐城市区户籍(含盐都、亭湖、开发区、城南新区户籍,含生源地户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不含驾驶员岗位),确有写作专长的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