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建湖县卫生局关于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简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1、201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招聘人数共4名,其中,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2名;临床医学专业2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㈠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
⑶符合本简章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有关条件;
⑷身体健康。
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请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发至电子邮箱:631742043@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
⒊资格审核由建湖县人社局、卫生局和第三人民医院联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⑴个人简历;
⑵在校期间的成绩表;
⑶在校期间的各类奖励证书;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2011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招聘办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各专业招聘人数1:3时,则该专业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设60分合格线,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待遇及管理直接进入事业编制,享受本单位编内同类人员待遇。拟聘用人员与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凡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七、有关要求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建湖县卫生局办公室:唐云 0515-86212135;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王宏宽 13182198388。
本简章由江苏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建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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