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招聘 单位 | 编制 性质 | 专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岗位条件 |
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第一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临床专业任职资格 |
盐都区妇幼保健所 | 全额拨款 | 医学(临床)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2009-201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
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 | 差额拨款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 | 2009-201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生须有学士学位,硕士生须有硕士学位。
4、具备盐城市户籍或为盐城市生源的毕业生。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定为2011年12月8-18日。
报名地点:区妇保院、区精防院招聘人员报名分别在各单位办公室,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招聘人员报名在区卫生局办公室。
区妇保院:剧场路集仙巷35号,联系电话:8832380288929166;
区精防院:龙冈镇复兴路4号,联系电话:88700127;
区合管办:新区新都路区卫生局308室,联系电话:8840150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每名毕业生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合管办职位的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②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③已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报考时还需携带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毕业生填写《盐城市盐都区区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各单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材料报区卫生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为1:1,经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次,报名时一并交用人单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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