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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的通知

2009/9/18 16:56:25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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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事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法〔2009〕7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9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2009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时间从9月26日上午8:00开始。公安和司法系统职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在招录职位所在市参加面试。各地要严格按照苏政法〔2009〕79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体检、体能测试要抓紧组织实施。对面试入围的考生要向社会公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面试考生发出通知,告知考生面试应注意的相关事项,确保考生准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的组织要求
    全省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各市面试工作在各市人事局领导下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以下要求抓紧做好面试的组织准备工作:
   (一)选定好面试考官。面试考官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所有面试考官均须持有原省人事厅颁发的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证书(特邀面试考官除外)。
   (二)落实回避制度。各地要对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凡属有回避关系的,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不得承担此次面试工作任务。
   (三)做好面试考点设置。面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各市人事考试中心须于9月21日前将面试考点、考官小组设置情况电传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面试程序的规定
   (一)考生准备。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当天7:00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封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按报考职位抽签,同一职位考生须在同一面试小组。迟到30分钟者做缺考处理。
   (二)考生候考。考生候考室实行全天封闭管理,各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候考考生的监督与管理。所有未面试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并由专人陪同往返。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带入候考室,如有携带,应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为候考室、面试考场分别提供带有考生照片的考生信息,供考场监督人员和候考室工作人员使用。
 
四、面试的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考区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考试纪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有关单位对本地区的面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
 
五、面试收费的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各市可向每位入围面试考生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
 
六、关于省监狱系统部分单位的面试工作
    省监狱系统部分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全天。
 
    省监狱管理局须于2009年9月21日前将本单位各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分别统计传真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调配处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并通知考生做好面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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