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南京市委研究决定,于今年8至9月份,采取市、区县联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一批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职位
面向南京地区,公开选拔的职位共30个。其中:
1、市法院、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群众团体、市属高校副职党外领导干部人选10名;
2、区县中层党外领导干部人选20名。
具体职位详见《南京市2009年联动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人选职位表》。
二、基本要求和条件
参与竞争的人选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应为非中共党员。
具体资格条件是:
1、竞争市法院、政府工作部门、群众团体副局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党政机关正处级职务、中型企事业单位正职、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1年以上,或担任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中型企事业单位副职、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4年以上;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2、竞争市属高校副职的,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南京市副局级职务、省级机关和驻宁企事业单位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南京市正处级、省级机关和驻宁企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熟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竞争区县处、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党政机关副处级职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中型企事业单位副职1年以上,或担任党政机关正科级或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党政机关正科级或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党政机关副科级或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竞争县中层副职领导职位的,须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相当于科员职务1年以上;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竞争法院、检察院副职的,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受隶属关系、身份限制,均可报名。
三、遵循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遵循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0日-31日,每天9∶00-17∶30;
报名地点: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9号二楼)。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工作证(任职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前往报名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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