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富士康产业园是阜宁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名额及岗位
选调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招聘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二、选调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选调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阜宁县行政或事业编制。招聘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建筑工程管理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3、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选调人员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的,出生年月可放宽到1971年10月1日。
4、具备满足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且能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有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选调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凡符合选调及招聘条件并有意参加选调及招聘的人员于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进行统一报名。其中选调人员到阜宁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报名(阜宁县城南新区上海路168号教育局办公大楼602室,联系电话:0515-87238611);招聘人员到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阜宁县城南新区上海路158号人社局办公大楼703室,联系电话:0515-87213240)。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具有相关从业资历的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江苏省阜宁富士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江苏省阜宁富士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富士康产业园管委会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选调人员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⑴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程序。
⑵面试。
选调人员:采取公务员考录的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招聘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公务员考录的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具体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富士康产业园管委会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统一发放,选调人员和招聘人员分别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确定选调及拟聘对象。
选调人员: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的从业资历择优录用。
招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的从业资历择优录用。
5、体检。组织选调及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政审。全面审查考生档案并到考生所在单位或村(社区)考察了解现实表现,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治安状况证明。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出现岗位计划缺额的,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公示。对选调及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或招聘条件被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的,缺额的岗位计划,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8、办理选调或聘用手续。
选调人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保留原职级。
招聘人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会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列编手续,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选调及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24)。负责选调及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选调或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信息查询
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阜宁报》和县人社局大门口公布,并可登陆县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查询。
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富士康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职位表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阜宁富士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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