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卫生系统社区医疗卫生单位及市医疗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09、2010、2011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2、社会在职: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除2009届、2010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年龄在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人员。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能应聘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但可应聘市医疗急救中心岗位。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社区及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限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社区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人事)关系证明。
③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设开考比例为2:1,(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招聘毕业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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