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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2/15 16:57:00 作者:华图公考 来源:江苏华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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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科研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2008年9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无锡市钱荣路20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①简历(含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身份证;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填写《江苏省卫生厅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时间于考前一周通知考生本人。具体面试办法由单位通过单位网站(www.iwithu.net)进行公示的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录取

  录用办法由本单位确定后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省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核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5514482-3722、85508782
  联系人:黄群、张瑛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 83620915
     监督人:朱春燕
            

     附件: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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