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二、考试内容、结构及题型
(一)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其他知识: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纠错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国内外公务员考试的现状,经过有关专家的反复研究、论证,在行政职业能力方面,公务员工作要求公务员具有一定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准确处理数量关系、合理进行判断推理、恰当的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基本能力素质。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信息进行筛选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重点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结构
部 分 |
内 容 | |
一 |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 |
同符查找 |
数字区间定位 | ||
字符替换 | ||
二 |
数量关系 |
数字推理 |
数学运算 | ||
三 |
判断推理 |
定义判断 |
图形推理 | ||
逻辑判断 | ||
四 |
言语理解与表达 |
阅读理解 |
五 |
资料分析 |
文字资料 |
表格资料 | ||
图形资料 |
三、考生须知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所有考试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一)作答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要求应试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第一遍铃声(预备铃),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和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此间,应试人员可以阅读考试说明,并按照上面的规定去做。
(2)第二遍铃声,考试开始,应试人员开始作答。
(3)第三遍铃声,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第一遍铃声(预备铃),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和题本。应试人员在题本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此间,应试人员可以阅读考试说明,并按照上面的规定去做。
(2)第二遍铃声,考试开始,应试人员只能作答题本(Ⅰ),作答时限10分钟。必须注意题本(Ⅰ)上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是单独计时测验,如果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这一部分试题,不能接着做题本(Ⅱ),必须听候监考人员的指示。
(3)第三遍铃声,应试人员停止作答题本(Ⅰ),监考老师回收题本(Ⅰ)开始作答试题本(Ⅱ)。
(4)第四遍铃声,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题本、答题卡、草稿纸,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否则责任自负。
(2)不得在试卷作答部分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其他通讯电子设备入座,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四、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客观题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首先用钢笔或签字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一个方框中,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一位数字,然后,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2.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3.不能用钢笔、圆珠笔填涂选项。
4.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5.不得折叠答题卡。
五、补充说明
1.考试内容原则上以大纲划定的范围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在10%范围内可超出考试大纲。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但应试人员可参考以下用书:
江苏省公务员学习丛书:
《马克思主义基础》(南京大学出版社)
《法律》(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管理》(南京大学出版社)
《语文知识与公文写作》(南京大学出版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江苏人民出版社)
江苏省公务员学习辅导用书:
《综合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江苏人民出版社)
江苏省人事厅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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