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具体工作。为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2名,其中:安全生产培训岗位1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淮安市户籍。身体健康。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1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市安监局办公室(健康东路67号307室)报名(电话:0517—83168662)。
由市安监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安监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笔试费用100元,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同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其中:
(1)安全生产培训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岗位取卷面成绩前5名参加摄影技术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卷面成绩和摄影技术加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安全生产培训岗位卷面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岗位为笔试总成绩,下同),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由市安监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在职报考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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