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培养经过基层锻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经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拟面向通州区选聘30名到村(社区)任职人员,详见《通州区2011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岗位简介表上限定的选聘镇区户籍或生源。
(四)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可登陆通州党建网下载《通州区2011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附件3)认真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达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笔试。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岗能力等。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分别研究确定相关岗位考生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及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七)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通州党建网公示。
(八)决定聘用。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保障及管理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聘期3年。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予以解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四)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正式聘用人员参照《通州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1年9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通州区委党校(通州区通金路111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4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6.毕业证书;
7.201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2011年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3—7项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至通州区委党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513-86512525;
通州党建网:https://www.nttzdj.gov.cn/。
本简章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通州选聘附件.doc
通州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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