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部分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技术服务力量,受有关镇党委、政府委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9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职位及人数
共招录9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搬经、林梓、桃园、江安、长江、袁桥、磨头、下原、高明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1名。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妇产科或计划生育专业,从事妇产科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注册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
5.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报名考试费100元。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如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行政中心B楼1423室),咨询电话:87199832。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市人口计生委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最后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⑴笔试。笔试主要考查招录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当日公告,凡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9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具体参照公务员招录规定的不合格条件),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7.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协商调配到9个镇,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市人口计生委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人社局全程实行业务指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如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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