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全区8个镇(街、区)及区劳动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苏州市户籍人员(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8月17日);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相城区公开补充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9:00—15:00。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四)报名资料:报考者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工作照2张,并如实填写《相城区公开补充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请事先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 和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ldbz.gov.cn下载填写二份并粘贴好照片)
(五)资格审查: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区)现场对报考人员就所持有效证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注: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日9:00—16:00 。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1年9月13日到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11年9月15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进行计算,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高分者。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考试费用。笔试、面试分别收取考试费100元每人。
五、体检
根据面试后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六、培训和录用
(一)培训。上岗前培训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录用。被录用的人员按报到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区劳动监察大队报到。自动放弃录用产生的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上岗前培训。
七、用工形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享受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2252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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