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按照《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以及各级人事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专业匹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表《2011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应聘材料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1)、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或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
(3)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8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 28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四)报名程序
1、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报名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与加贴照片后一起交招聘单位核对签字(盖章)
2、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验证处”进行资格审查和验证。
3、登记和缴费。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缴费处”(《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报名者,办理退费手续。对于招聘岗位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超过3人,而与招聘岗位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 9月1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详见昆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资源网站(https://www.kshr.com.cn/)。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卷)。笔试主要内容涉及时政常识、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通过昆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资源网站(https://www.kshr.com.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通知发放:2011年9月23日左右,详见网上通知。地点:昆山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前进中路305号)。
3、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24日左右,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6、面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7、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昆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ksrs.gov.cn)和昆山人力资源网站(https://www.kshr.com.cn/)进行公示。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按用人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人员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用
1、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关雇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两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工资和福利待遇,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局审批同意转聘用制工作人员。
3、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雇用(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371237 监督电话:57519785
附:《2011年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A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B岗位)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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