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引进紧缺、高层次优秀人才,实现打造“高新浦口”的总体战略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浦口区人社局核准,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综合文秘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该单位是经浦口区编委批准成立的全民事业单位,承办区委、区政府政策制定、重要文件起草、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
招聘岗位、数量:综合文秘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在读研究生),中文、文秘类专业(参照2010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文字功底好,写作能力强,能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经常深入基层一线,适宜男性)要求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s://www.pkrsrc.gov.cn)、
南京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ob.nju.edu.cn)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9:00至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8月12日9:00至8月23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8月13日9:00至 8月23日18: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8月13日9:00至8月23日18: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8月24日至8月2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笔试一周后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s://www.pkrsrc.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问题能力、仪表气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s://www.pkrsrc.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s://www.pkrsrc.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招聘单位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进编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对符合区管后备干部选拔条件的,区委组织部可直接纳入区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并列入重点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继续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3、其他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参照《浦口区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浦委办发[2009]26号)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8880273
监督电话:025-58188110
南京市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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