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3、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二、招聘职位
主管部门 |
单位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其他要求 |
区信访局 |
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中文、文秘类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律类 |
1 | |||
计算机类 |
1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在网站下载并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5:00—17:30
报名地点: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亭湖区行政中心1004室)
联系电话:0515-66691004,89881004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笔试内容主要参见《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本站推荐《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8月20日11:30时前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合计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4、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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