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宿豫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
一、职位和人数
1、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3名;
2、区人大办工作人员1名;
3、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名;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1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内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担任科员(含科员)以下职务;
5、报考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岗位的,需是中共党员;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将报名表(附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suyursj@163.com,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传真至0527-84465150。区组织、人社部门将依据资格条件和相关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8月5日—8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宿豫区人社局公务员科(区人社局北二楼,地址:宿豫区湘江路和井岗山路交叉口)
区组织、人社部门依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在报名后1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8月8日08∶30—17∶30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地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84465657 84465485 监督电话:84465077
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宿豫党建网:https://www.suyudj.cn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rsj.suyu.gov.cn/
请点击下载: 宿豫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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