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招聘学校医务室医生2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医务室医生1名;
2.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医务室医生1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5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报考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医务室医生的,须具备工作日居住在学校的条件。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31日至8月1日网上填写《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医报名登记表》,发送至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于2011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教学楼一楼(咨询电话:0517-83518899)接受资格审查,领取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应聘人员超过1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10人(含)以下的,则全部进入专业面试。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得分第一名的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第二名的到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30天)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予以清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62485;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淮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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