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基建管理处工作需要,拟向县区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2名,纳入局属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工程项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建筑工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大学生村官且有一年工作经历(截至2011年6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1-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考生所在县区组织部报名。报名花名册由各县区组织部汇总后交至市行政中心307室。联系电话:85815066。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部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分合成=笔试×50%+面试×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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