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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技术人员简章

2011/7/20 13:37:27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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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377号四楼,步行街西首);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85213808、85214176。
  3、报名要求: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出现同分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遇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根据安置房建设工期要求,视工程需要分别聘用。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聘用期满,表现突出者经市住建局考核组综合考核认定后可续聘。
  2、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底薪和考核浮动相结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底薪为4万元/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省级以上监理师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底薪为4.5万元/年,以上工资实行月结制。另外,根据安置区建设规模、工作量大小、工作实绩不同,年终发放考核浮动工资。
  以上工资已包含各项保险,如需代缴,则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176、85213809,也可登陆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
)。
  本简章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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