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范围
1、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职位:扬州(江都)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仙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都市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都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
2、面向全市公推公选的职位:民宗局副局长、党校副校长、团市委副书记、城管局副局长、法院副院长、司法局副局长、农开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供销社副主任、城建局副局长、房管局副局长、建工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计生委副主任、广电台副台长、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各1名;
3、在法院、检察院内部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8名,其中法院5名,检察院3名。
二、竞争性选拔的资格及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公开选拔副科职领导干部资格条件: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现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累计满4年;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相当的任职资格;其他报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④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扬州(江都)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要求具有计算机(软件)类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仙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都市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等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江都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要求具有港口工程及管理、桥梁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近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2、公推公选副科职领导干部资格条件:
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担任党政机关部门正股职2年以上,或正股级3年以上,或副股职以上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或具备相当任职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无任职要求。
④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公推公选副科职领导职位要求有与所报职位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其中:党校副校长要求中共党员;司法局副局长要求非中共党员;法院副院长要求具有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
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报考对象为本市省、市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年龄2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无任职要求。
3、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资格条件:
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年龄要求男53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高配正科职级资格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职5年以上或副科级10年以上,且目前在正科(庭)长级及以上岗位上、或在二级局副局长岗位上、或任审判员(检察员)15年以上。
②高配副科职级资格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正科(庭)长、二级局副局长或派驻庭(室)正职3年以上;或任副科(庭)长级5年以上;或任审判员(检察员)15年以上。
三、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及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江都市委组织部报名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选拔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科职领导职位不低于1:10、面向全市公推公选副科职领导职位不低于1:6、在法院、检察院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不开考,相关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本人自愿,可改报其它职位。鼓励副科职级干部和局长(院长、主任)助理参加竞争。
2、笔试。报考副科职领导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面环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副科职级干部、局长(院长、主任)助理和参加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述职推荐)。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副科职领导职位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职位演讲加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官分为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打分按6:4的权重计算出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
组织参加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的人员进行述职推荐,由本机关参加述职推荐会的对象、群众评委对述职者进行民主推荐,按6:4的权重计算出述职推荐得分。
4、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的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每个指标都量化分值,总分为100分。
公开选拔和公推公选副科职领导职位的,按面试和适岗评价8:2的权重计算得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的,按述职推荐和适岗评价8:2的权重计算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
5、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以百分制量化。面试(述职推荐)、适岗评价综合得分,与考察得分按照8:2的权重计算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2名提交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7、研究决定。市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产生拟任用人选。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8、公示任用。拟任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竞争性选拔的报名事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7月15日(本市报考者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江都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江都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或《江都市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报名登记表》,《江都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个人信息表》、《江都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个人信息表》或《江都市公推比选职级高配干部个人信息表》(可从江都党建网www.jddj.gov.cn下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都市委组织部(江都市龙川北路,江都市行政中心13层1312办公室)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可采用网上报名。
本简章由江都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6299295(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科)
监督电话: 0514-86552393(市纪委信访室)
0514-86550468(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江都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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