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左右,男性。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条件
综合文秘岗位,2名,中文、文秘、法律、新闻等专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具有文秘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办公室5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为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仪表气质等方面素质。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再并列,则加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被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照浦口区房产交易中心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房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房产交易中心负责解释。招聘简章查询及报名表下载网址:
浦口人事人才网: www.pkrsrc.gov.cn
浦口房产管理办公室网站: www.pkfcj.gov.cn
咨询电话:58282380
监督电话:58885715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交易中心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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