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地震数据处理中心隶属连云港市地震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全市数字地震监测台网,负责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信息及时分析处理;核实并处置地震宏观、微观前兆异常,参与地震现场的震情监测;承担震情跟踪和监视工作;负责监测资料的汇总、分析;编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定期组 织震情会商并提出震情预测意见。现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根据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需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本人在报刊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原件、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 生选择笔试地点,领取报名确认单。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报名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1年5月28-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市地震局办公室(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A楼316室)报名。
3、报名电话:0518-85803393 联系人:梁峰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 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范围参照《江苏省2010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用书;应用文写作占40分。
笔试时间: 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时所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 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分合成=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在职本科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应届和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若考生毕业时不能取得职位所需有关证书,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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