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资格须严格复审
根据规定,在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由各县区、各招考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派巡视员参与复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复审全程监督,并给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但须提供相关证件。
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及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往届和在职的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及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复审前考生须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6月18日统一体检 不得乱收费
据介绍,我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简章中有特殊要求的同时执行。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人员名单于6月13日上午9:00起在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公布。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接到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相关费用(含统一项目的体检费、特殊检查体检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于6月18日早上集中参加体检。
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公示7天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县区)填写有关表格,于7月10日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录用报告,市人社部门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市县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市公安部门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复审盖章后,由市公安局报省公安厅。各县区法、检部门拟录用人员,经县区组织部门审查后,由县区法、检部门报市法、检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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