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1年报考公安人民警察,
法院、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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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常州市2011年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请于2011年5月23日上午9点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常州市公安局南门门口集中(龙锦路1588号)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盖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③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胶鞋(不得穿钉鞋)参加同日下午的体能测试。
附件:
常州市2011年招录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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