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
贵校学生报考我市大学生村官已顺利通过笔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和考察程序。请贵校根据学生档案和在校表现,填写《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请在"现实表现"栏中出具学生现实表现鉴定,如有处分情况(包括已撤销)务必做出注明;在"评价等次"栏中请在相应的评价等次内划"√";在"学校意见"栏中明确该学生是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往届生、自考、成人、专升本、专接本等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是否能如期毕业和是否建议担任大学生村官。该表需正反面打印,盖学校公章,校方密封加盖封印,请于6月2日前交至或寄至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8-3号楼,邮政编码:210008。
《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可在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下载。
联系电话:025-83638142 83216699
请贵校严格把关、如实填写。感谢支持!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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