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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5/18 10:47:33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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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隶属于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建设管理、建设、销售、退出和上市交易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转租、转让行为,参与制定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及相 关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在建工程影响安全鉴定,负责房屋装修拆改安全和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等相关工作;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为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办理房屋权属 登记,核发《房产相关权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核发《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受理,统计、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分析房地产市场行情,提供房地产政策咨询,依法实施全市房屋产籍档案管理,依法实施全市房屋面积测定审核等相关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26日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1年5月28-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809房间—政治处(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报名。
3.联系人:叶海兵、张波   联系电话:8552960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 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不设合格线。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法 律专业(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规范、工程概预算、建筑电气相关知识、房屋安全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中文、文秘专业(中文基础知识、申论等)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硬件维护、计算机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 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分合成=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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