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和我市人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南京市人防通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一)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
职能与任务:负责全市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人防工程环境检测鉴定,已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年检,全市人防工程图纸设计审查和全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初审及人防工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7-5号。
(二)南京市人防通信站
职能与任务:负责承担我市人防通信战备值勤,通信战备系统技术保障,防空警报器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市人防(民防)指挥所、机动指挥所管理和人防指挥通信信息化与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5号。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www.ccad.nj.gov.cn)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 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10日9:00至2011年5月13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报考者于2011年6月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www.ccad.nj.gov.cn)发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专业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采取现场技能考核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南京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025-86631661-8605
南京市人防通信站:025-57718383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人防办组织人事处:025-83610149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防办纪委:025-83612880
附件:《2011年南京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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