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720Kb)。市选聘办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报名时需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学习工作简历最后填写无锡市的一个市〔县〕或区的职位作为本人选聘意向),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3、未进行缴费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09421日-25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094269001130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考察,并对拟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二)面试和考察

  面试和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会同各市(县)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同时需携带好以下相关材料作为考察的依据:1、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2、由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的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团组织干部等的任职证明材料;3、获得院校各级各类奖励(包括奖学金等)的材料。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者,本地生源优先。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录用和选聘

  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273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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