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江苏公务员培训的十一五规划中,我省将在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基础上,深化公务员的四类培训。该规划要求,每年要安排五分之一的公务员进行培训,以确保5年内将公务员全部轮训一遍。
将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分别是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其中要求每一位新录用的公务员都要进行初任培训,即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0天的培训,并到基层锻炼。培训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依法行政、公文写作、普通话测试等,并进行拓展训练和英语水平测试。为适应我省经济国际化的需要,新录用的公务员应达到“博思(BULATS)”二级以上英语水平。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广华图务员,尤其是年轻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委托有关高校举办公共管理或其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管理人才。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年度考核不予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并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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