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民生,全面实现铜山小康社会建设,根据《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铜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条件
(一)招聘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资格要求详见《2010年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铜山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在铜山工作(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不限);
2、2006年以来(含200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全日制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研究生和具备中级职称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002年毕业(含2002年),不受户籍限制;
4、遵守宪法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违法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夫妻一方在铜山工作的考生还需按其工作情况开具相关证明:机关、事业人员提供由单位开具的在岗和在编证明;企业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在铜山办理养老保险的证明;个体、工商业者、私营企业主提供在铜山的纳税证明;夫妻一方在铜山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4)《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从中国铜山www.jsts.gov.cn、铜山县人事局www.tsxrsj.gov.cn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打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贴照片)
(5)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张,并于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且自行装好
2、现场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5日-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
铜山县卫生局南楼二楼会议室(市区乘19路公交车到铜山县教育局站下车)。
4、报名费100元/人。特困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报名、面试、体检费用的政策。在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携带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与复印件。
5、2010年10月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考比例为1:5,形不成开考比例的专业,核减指标,特殊专业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确定:卫生专业类职位为卫生专业公共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其它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铜山县人事局网上予以公布。
3、面试资格审核。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被确定为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根据铜山县人事局网上公布的资格审核时间,由本人持全部报考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证,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
4、面试。考生持面试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
5、面试费100元/人。
6、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公布。成绩在铜山县人事局网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如再并列,依此方法类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铜山县人事局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四)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铜山县人事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不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查属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足额递补。
三、审批
具备聘用资格的人员,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考核材料、体检表及证件复印件报县人事局按程序审批;经批准的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405156。
本简章由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铜山县人事局0516-834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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