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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一日一练”之单选题(2.16)

2012/2/16 9:10:32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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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人员中,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是()
  A.总理   B.副总理   C.秘书长   D.国务委员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是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的知识点,考察是国务院的有关知识。
  国务院的法定会议是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组成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一般一周召开一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即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等协助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由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
  2、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答案:B
  解析: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可见只有B项符合;A项和C项属于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D项属于犯罪预备,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可见只有B项符合;A项和C项属于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D项属于犯罪预备,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3、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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