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江苏公务员“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江苏公务员
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江苏公务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何时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机关根据复审情况确定。
四、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如何报考江苏公务员?
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服务期满2年内,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可以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市里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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